我用六年青春和全部积蓄,将一无所有的顾北辰送上人生巅峰。
他却在我家破产时,将我一脚踢开,和富家女双宿双飞。
可笑的是,当我终于放下一切,开始新的生活。
他却突然失忆了,全世界只记得我。
这算什么?
老天爷开的黑色幽默吗?
01接到分手电话时,我意外地平静。
其实早在几个月前,我就察觉到了异样。
只是自欺欺人地以为,是公司的业务让他分了心。
我和顾北辰是大学同学,他是我的初恋。
大二那年开学典礼,他作为贫困生代表发言。
褪色牛仔裤洗得发白,衬衫领口别着枚生锈的别针,站在铺着红丝绒的主席台上,脊背挺得笔直。
我坐在第三排,看着他因为紧张而发青的指截。
第一次知道,原来窘迫也能如此耀眼。
二十岁的林知夏,是被父母娇养长大的富家千金,不知人间疾苦,更不懂何为收敛。
为了接近他,我每日雷打不动地给他送早餐,托人打听到他做家教的时间假装偶遇,甚至翘掉专业课去陪他上公开课。
许佳说,那时的我傻的厉害,明知他是座冰山,却总想着把他融化成春水。
而他也确实被我融化了。
我们是在第二年的秋天在一起的。
我发着高烧给他送伞,结果晕倒在教学楼的台阶上。
再醒来时,他攥着我的手趴在床边。
"你赢了。
"他的声音闷在臂弯里,"林知夏,我认输。
"阳光透过纱帘,投在他的侧脸。
我突然想起《小王子》里被驯服的狐狸。
确定关系后,顾北辰待我是真的极好。
他会在图书馆帮我占座,会用打工攒的钱给我买发卡,会在冬夜里把我的手揣进他温热的衣兜。
记得有次我随口说想看流星雨,他连夜骑共享单车载我去郊外,结果遇上大暴雨。
我们两个落汤鸡,挤在便利店狭窄的屋檐下,瑟瑟发抖地分吃着廉价的关东煮。
热气氤氲中,他忽然低下头,吻住我沾着汤汁的嘴角。
毕业后,他执意创业。
因为资金周转不开,我瞒着父亲,偷偷卖掉了他送我的那套学区房。
那天,他拿着存折,眼眶通红。
他抱着我,反复地说着“夏夏对不起”。
他恳求我再等等他,他说他马上就要成功了。
为了这句“马上”,我陪他蜗居在廉价的出租屋里,吃着几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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